位于高新区大学园西南角的人才公寓。本报记者王博文摄本报济宁8月9日讯(记者王博文)为加快省级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满足人才临时性住房需求,济宁高新区在大学园配套建设了人才公寓。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不超过3年,且在济宁城区(含高新区、任城区、太白湖新区)没有固定房源的辖区企业新就业职工可进行入住申请。
据了解,高新区大学园人才公寓位于大学园西南角,首批住房数量共170套,每套房间居住面积约30平方米,分为2人间和4人间两类,其中2人间52套,4人间118套,具备“拎包入住”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入住标准有所不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企业新就业人员可入住2人间,本科学历的企业新就业人员入住4人间。
在优惠政策方面,大学园人才公寓实行动态管理,入住使用期限为2年,入住期间免房租和物业费,产生的水、电、暖等配套设施费用由入住人员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缴纳。
如需申请入住,各企业需将申报材料,于2018年8月15日前报送至高新区人才联盟一楼服务窗口(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D3栋楼)。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3255876/3255905进行咨询。
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申请。用人单位汇总人才住房需求后,统一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入住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受理审核。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入住人才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分配方式。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分配。
4、签订协议。用人单位、申请入住人才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入住协议,领取入住通知单。
5、分配入住。人才凭入住通知单到大学园管委会办理正式入住手续。
申报材料如下:
1、《济宁高新区大学园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人才联盟官网www.jnhn551.com公告公示处下载使用);
2、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市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申请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济宁市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6、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出具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自主创业的,出具股东信息等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须提供原件,其它材料提供复印件(由用人单位校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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