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郝明雷)近日,市文明办下发《关于持续做好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推动道德模范崇高精神进基层进群众,充分发挥榜样感召人、影响人、带动人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引导人们以更高的道德标准对待社会、对待他人、对待工作、对待家庭、对待自己。
通知要求,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坚持贴近基层一线、吸引群众参与,坚持突出本地特色、注重实际效果,在广大城乡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见贤思齐、择善而从的浓厚氛围,树立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形成尊重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生动局面。
通知还要求,要把近年来评选的县级以上道德模范作为涵养社会道德的鲜活教材和宝贵资源,精心设计载体,创新方法手段,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教育实践活动中来。要讲好模范故事,开展道德模范专题宣传。要践行模范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模范、做模范。要树立价值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道德模范活动,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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