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曹俐通讯员徐文锋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济宁市于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定期检查工作。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退职)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定期检查范围。市民发现“吃空饷”问题行为可拨打电话或用邮箱进行举报。
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情形具体包括:
●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及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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