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记者曹梦溪通讯员魏海涛)为扎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强势执法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化工和重点工贸行业领域异地诊断式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化工、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涉煤气、涉有限空间作业行业领域有关企业。检查内容: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证件手续、教育培训、机构人员、应急管理、特殊作业、工艺设备、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卫生等方面内容。具体标准参照《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标准(第一版)》和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大事故隐患目录作为本次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内容,对检查出来的所有问题提出执法处置意见。安全专家侧重于检查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工艺流程等专业技术方面内容。配合人员主要负责衔接企业接受检查、下达执法文书、跟踪督促整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与行政处罚等工作。
通知要求,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执法互查活动中,市安监局继续实施“三不”举措,即对各县(市、区)受检结果不通报、不批评、不考核。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切实放下思想包袱,要敢于“磕筐底”,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在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真正挑选准“不放心”企业备查。其次要选派精干力量。一是选派外出执法人员。二是明确配合检查人员。三是按时上报备查企业。通知特别强调要严格执法办案。各异地执法检查组检查人员、配合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要对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检查中只要发现涉嫌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场提出处罚意见,并以《异地执法检查问题现场移交表》方式书面现场移交,配合人员必须根据处罚意见尽快履行处罚程序,依据山东省安监局最新印发的执法文书格式下达执法文书,依法实施处罚,不得随意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久拖不办。配合人员不配合工作且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程序处置检查组移交的问题的,市安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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