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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分新规”存误读,人工窗口流程暂无变化 好尴尬,销分的长队白排了

来源:济宁晚报 2018-03-01 10:45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张涛

近日,多媒体报道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交通违法处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从3月1日起,驾驶人不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违章行为。消息一经报道,不少驾驶员都赶忙在3月1日前争相到交管部门处理。记者采访获悉,连日来济宁市各交警大队车辆违法处理窗口排成长队。那么,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

昨日,任城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庆斌告诉记者,从2月26日起,每天前来大队办理违法处理的市民就排成长龙。“根据统计,我们违法处理窗口每天办理的业务量在300人次左右,是往常的三倍左右。”李庆斌说。

李庆斌告诉记者,公安部新规的出台目的是为防止发生驾驶证被盗用扣分,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因此,才推出12123手机APP处理交通违法新的功能,原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办理销分的流程还是跟原来一样,没有改变。因此,从本质上说,这项新功能的推出,本质上是便民的,只是被一些微信号及媒体宣传为“驾照销分新规”,引起误解,进而引发全国多地出现扎堆排队办理业务的情况。

“绑定车辆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到交警队违法处理大厅现场申请,也可以直接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申请。绑定非本人车辆的情形,只适用于到自助设备上替人销分的情况。到人工窗口去替亲友销分,处理流程还跟过去一样,目前暂时并没有大的变化。”李庆斌告诉记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规定,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3名驾驶人备案。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绑定车辆后只能处理车辆绑定日期之后产生的违法。同时,处理违法后驾驶人达12分及以上的,不允许通过自助设备处理,必须到人工窗口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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