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市中公安分局在任城区文化广场举办《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对城区的禁放范围、处罚方式等新调整的内容通过图示进行了宣传。
记者在广场南侧看到,一块长长的禁放签名条幅前,不少市民拿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禁放是好事,以往每年都有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被炸伤的事发生,再说对环境也是一种污染。”90后小陈告诉记者,随着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放鞭炮、凑热闹”的方式已不再受年轻人追捧。“我也支持禁放!”市民郑大爷说。
“今年的禁放时间不变,在禁放范围上做了扩大,目前的禁放区域为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向南至济宁大道向东至滨河路向南一线以东。兖州区限放区域为北环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东,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日兰高速一线以北。”据市中公安分局副局长周中华介绍,对于饭店酒店宾馆等经营单位或个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提供服务的,处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信息将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对社会公布。(武旭 通讯员 孟翔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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