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实施困难家庭大病救助政策,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等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后,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以下(包括5000元)的,救助40%;5001元至20000元的,救助60%;20001元至50000元的,救助70%;50001元以上的,救助80%,最高救助资金限额为1000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其它医疗保险的其他特殊困难居民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后,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10000元(包括10000元)至30000元的,救助40%;30001元至60000元的,救助50%;60001元以上的,救助60%,最高救助资金限额为80000元。以上两项按救助标准分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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