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任城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活动中遇到一位驾驶员:检查当天男子的确没有饮酒,可是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却表明完全符合酒后驾驶的标准。民警经询问发现,该男子是在前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大量饮酒,这才导致体内酒精浓度飙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名男子依旧被交警认定酒后驾驶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11月24日中午,任城交警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安排,组织警力在常青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西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14时17分许,一辆鲁H济宁牌照的白色轿车驶入检查点,民警示意驾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用酒精筛查棒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初检时,酒精筛查棒发出振动提示,警方怀疑驾驶员是酒后驾驶。随后,执勤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呼吸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41.5毫克,驾驶员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赵某受到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驾驶员赵某告诉民警,头天夜里,他和几个同事喝了不少白酒,第二天休息了一上午,以为没什么事了,心存侥幸就驾车回单位,没想到还是被交警逮个正着。
任城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警方判断是否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不是看驾驶员何时饮酒,而是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来判断。一旦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超过了法定标准,那么也会被认定为酒驾。此外,由于人体差异,每个人对酒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其分解时间具体与个人酒精摄入量和解酒能力有关,因此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一定会构成酒驾也要因人而异。如果饮酒,一定要适度,不要大醉,同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等到体内酒精含量消失、头脑清醒时才可开车上路。
(本报记者 盖鸣霆通讯员 张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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