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18日起,济宁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和市安监局等多个部门将联合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市高层建筑安全综合治理。此次治理的内容包括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管理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六项。
治理过程中,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另外,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对排查需要整治的高层建筑应向社会公开,曝光后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有关部门。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赵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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