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为顾客提供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服务。违反该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承办宴席服务的饭店、酒店、宾馆等经营者
应当告知消费者不得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对在宴席活动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
应当督促业主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做好燃放安全提醒和相关防范工作;对于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登陆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ning.gov.cn/)或市政府法制网站(网址:http://www.jnzffz.gov.cn/)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27201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烟花爆竹”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sfzb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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