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区分局交警大队费尽周折侦破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司机刘某在驾驶电动车的过程中将一位八旬老人撞倒在地。事发后,刘某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老人送医救治。可是,没等到老人家属到来,刘某便仓皇逃跑。民警通过肇事司机身上的一处纹身,很快确定了刘某的真实身份,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民警告诉记者,8月18日9时许,兖州区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在龙桥路一小区前,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被电动车撞伤倒地,而电动车驾驶人驾车逃逸。案件发生后,兖州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抽调专门力量对该案开展侦查,并调阅了事发现场附近监控录像。可是,由于摄像头所在位于距离案发地点较远,无法清晰地分辨肇事嫌疑人,警方便采取视频侦查,并对嫌疑人的行动路线一路追查到演武厅街太阳纸业北门西处。
考虑到被撞老人年事已高,对案发当时情况不能进行清晰描述,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济宁卫生局120急救中心调取急救信息,找到打电话接受伤老人就医的刘某,并询问其所看到的事故发生情况。询问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刘某右臂上部的一处纹身,与视频监控中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右臂上的纹身非常相似。通过调取刘某的手机信息,发现其居住在演武厅街山拖发动机厂宿舍。这个信息恰好与之前民警视频侦查的结果相吻合。经过进一步询问,刘某承认其父亲8月18日早上6时许,驾驶电动车带他去上班,当他们顺龙桥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案发地点时,将正在通过人行道横过马路的一老人撞倒。肇事后,他立即给120急救中心打电话,待急救车到达后,父子俩驾车悄然离开现场。
8月25日,肇事嫌疑人刘某到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供述了其驾驶电动车肇事致人受伤逃逸的违法行为。昨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刘某因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本报记者盖鸣霆通讯员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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