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胜男通讯员徐文静郑龙君
一夜之间,村里的三户村民家中接连被窃贼“光顾”,三家共被盗窃现金12050元。盗窃案发生后,梁山县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将窃贼潘某某抓获归案。经调查,潘某某曾经两次因盗窃被处理,这已经是第三回。
今年10月中旬以来,梁山县拳铺镇潘庄村里三户村民家中接连被盗,窃贼作案手法相同,都是翻墙进入。村民张某家中1万元现金被盗、周某家中两千元被盗,本村的贫困户潘某家中仅有的50元,也被窃贼盗走。
梁山县公安局拳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进驻潘庄村展开侦破,通过走访座谈和视频追踪,一名年轻的可疑男子进入了警察视线,经过仔细辨认,此人正是居住在村里的外来户潘某某。经过深入调查,潘某某家住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区迎春乡某村,现居住在梁山县拳铺镇潘庄村。2018年,潘某某曾因盗窃罪被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9年又因盗窃罪被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走访中民警得知,在案发前,潘某某曾在失主家附近徘徊过,民警判定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准备对其进行抓捕。制定好抓捕方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行动,在刑警大队、合成作战中心的技术支持指导下,将躲藏在饭店内喝酒的潘某某顺利抓获。事实面前,潘某某供述了翻墙入室盗窃潘庄村三户村民钱财共计12050元的犯罪事实。
经审讯得知,潘某某平时游手好闲,无正当工作,最近口袋空空的他再次动起歪心思,将目光瞄向了附近的村民家中。因为了解大家的作息习惯,潘某某选择在下午村里居民家中无人之际,翻墙入院,在村民周某家中盗窃人民币两千元,而后又用同样手段在村民张某家中盗窃现金1万元。然而当他翻墙进入贫困户村民潘某家中时,翻箱倒柜也没找到钱,只在床头底下翻到现金50元。10月31日因涉嫌盗窃罪被梁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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