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乡县检察院对李某某涉嫌诈骗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启动公开听证程序,主动邀请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会。会上,首先由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和辩护律师对案件事实、定性及处理意见分别发表观点。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李某某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能主动自首、全部退赃,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仅对犯罪嫌疑人给予依法惩处,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而且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家庭状况和涉案单位的谅解意见,是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有力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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