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乡讯(记者王粲)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金乡县全力做好“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工作,消除环境监管盲区,打通最后一公里,提升监管效能。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印发《金乡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及现场取缔观摩会,听取“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工作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并亲临一线督导、一线指挥、一线办公,有力推动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按照“属地负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原则,镇街、园区充分发动动员,对全县范围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的摸排,由网格长签字后上报。经信、发改、环保、公安、国土、工商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依法关停取缔的,严格落实“断水、断电、清设施、清原料、清产品”等措施;对阻挠、抗拒执法行为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本兼治,有序推进。对排查摸清的“散乱污”企业,全部建立台账,做到一镇一册、一企一册,逐一明确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式整改。根据辖区南北狭长地理特点,全县划分南部、中部、北部三个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区,分区作战、齐头推进、集中整合,定人定责,强力整治。
加强督导,严格考核。通过全市异地执法及交叉分片区执法,防止瞒报、漏报人情户、关系户的出现。发改、经信、环保、国土、工商、质监、畜牧、公安、监察等部门成立“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下转2版D)
(上接1版D)对各镇街、园区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公示。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纪委监察局对在“散乱污”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推诿扯皮、措施不力的,实施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截止目前,该县共排查上报环保部50家“散乱污”企业,其中,清理取缔类33家,整改提升类17家,已100%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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