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武旭通讯员苏培银7月4日上午,济宁教育学院的李翠荣女士来到金乡县公安局,送来一面绣有“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锦旗。就在几天前,李女士在办理出入境业务时不小心将自己重达15克的黄金项链落在了大厅里。幸好值班民警拾金不昧,这条价值不菲的项链又回到了李女士手中。
6月29日上午,李女士到金乡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出国证件。待手续完备后,李女士随即赶回了家中。直到第二天中午,李女士才发现自己重达15克的黄金项链不见了。“当时我以为自己随手放在了家里的什么地方,就到处翻找,可怎么也找不到,可把我急坏了。”李女士告诉记者,这条项链是自己前些年购买的,价值不菲。短暂的焦急过后,李女士开始回想自己把项链丢在了什么地方,可昨天一天自己的事情不少,脖子上的这条“金链子”啥时候掉的自己是一点感觉也没有。
随后,李女士抱着试试的心理来到金乡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而此时,正在办公的外事民警张明月同样焦急不安。昨天因为办理业务的群众较多,张明月的手头工作一直十分繁忙。直到下班后整理内务时,她突然在大厅的角落里发现了一条闪着黄澄澄金属光泽的物品,捡起来一看,分明是一条沉甸甸的金项链。“当时就感觉这条项链拿在手里分量不轻,丢失的人应该十分着急。”张明月先是问了一遍同事们,大家都说不是自己的。“当天来办理业务的群众不少,我们一时之间也没法找到失主,只好先暂时保存起来。”张明月将项链暂时妥善保管,并及时向110指挥调度中心反馈了情况。此外,张明月还特意跑到单位门卫处,叮嘱门卫如果有人来寻找项链及时和自己联系。
见李女士前来询问丢失的项链,张明月又认真询问了项链的样式、重量等细节问题,确定无误后,她立即将项链还给了李女士,使项链完璧归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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