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姣近日,一司机驾驶一辆“毁容”大型汽车在省道252路段行驶,途经检查点时,被民警识破驾驶证有造假行为。这名司机也因无证驾驶、伪造驾驶证被处4000元的处罚。
记者从金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当日民警在检查点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鲁H88571的“毁容”大型汽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拦停了车辆,对其进行检查。当民警查看司机的驾驶证时,尽管驾驶证件的照片是司机本人,但是其所出示的证件均为假证。为进一步调查,民警立刻将该司机带回大队。
随后,民警经上网查询,发现李某无领机动车辆驾驶证记录,并且该车已属报废。经询问,该司机李某承认自己没有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出示的驾驶证是哥哥伪造的。李某供述当天是第一天开车送货,没想到被民警一眼识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该司机李某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被处罚款4000元,并对李某驾驶的报废车移交至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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