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利莎通讯员王乾
董某和刘某本是在金乡县同一建筑队工作的工友,前天却在县城的大马路上打了起来。原来,董某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了没有驾照的刘某,路上遇到交警检查,摩托车被暂扣。董某认为,不是自己驾车,摩托车却被扣,恼怒不已,便和刘某争执并打了起来。
12月16日9时30分左右,正在金乡县文峰岗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从文峰东路驶来的二轮摩托车并未悬挂号牌,便上前将车拦停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刘某支支吾吾地说证件放在家里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未带驾驶证的情况下要暂扣车辆。”一听执勤民警说要扣车,刘某立即慌了神,赶紧说证件很快就能送过来。十分钟后,一名头戴安全头盔的董某把自己的证件递给民警。证件显示摩托车车主为董某,并非驾车的刘某,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刘某这才道出实情:摩托车是向董某借的,自己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由于刘某在驾驶摩托车时是无证驾驶,民警依法要暂扣车辆,不过,车主董某急了,“明明不是我骑的摩托车,干嘛要扣我的车?”董某感觉自己很冤,虽然和刘某是一个建筑队工作的工友,但也就认识了3天,当天刘某提出借董某的摩托车出去兜下风,董某也知道刘某没有驾照,但碍于情面只好借了,没想到刘某骑了没多久就被交警查到了,自己的摩托车还被扣,董某情绪一激动,就与刘某打了起来。
民警见状,赶紧上前将两人劝开,对董某在事先知道刘某无证却还借车给对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而且刘某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交警提醒市民,在将车辆借出时,要事先知晓对方是否取得驾驶资格,车辆借出后,若产生交通违法行为,双方要及时协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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