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石晶通讯员李文豪
眼下正是大蒜收获的旺季,在金乡县,不少生意人的钱袋子也鼓了起来,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瞄准这个时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家住金乡的赵某和梁某合作收购大蒜生意,傍晚回家时,遭遇到王某抢劫大蒜款;随后,王某为帮兄弟“讨债”,将做大蒜冷库生意的许某和谢某非法拘禁在家中,为他人进一步敲诈勒索提供便利。近日,金乡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2010年7月7日晚,王某和李某将借来的白色轿车停靠在鱼山镇某村的一条乡间小路旁,准备冒充交警实施抢劫往返在此路上做大蒜生意的商人。二人换上购买的短袖警服和反光背心,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砍刀和枪支,等待目标出现。发现开着机动三轮车卖蒜回来的赵某、梁某二人后,便以交警查车为由将二人强行拦截,并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对被害人实施抢劫,抢走一个装有6.2万元现金的蓝色腰包、一部价值900元的手机及银行存折等,并开车迅速逃离现场。由于赵某、梁某二人极力反抗,赵某被王某砍伤了左大臂等处,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2010年10月4日晚,“兄弟”李利召集张成等人来到王某家中,谎称曾经一起做大蒜冷库生意的许某和谢某欠钱不还,希望“兄弟”几个帮忙讨债,并准备了砍刀、蒙面头套、绳子、胶带等作案工具,详细布置了作案细节。7日下午,李利以老朋友
叙旧为由将许某和谢某骗至王某家中。二人被挟持到一处房子的后院平房内,被捆绑在屋内的椅子上,还被人用黑布和胶带蒙住了眼睛,控制了人身自由。李利翻取了二人随身携带的现金,其中许某4800元、谢某2600元。在发现没有更多的钱财时,便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先后向许某和谢某索要300万、200万现金。许某被迫将自己的银行卡给李利,告知密码,并答应次日会往卡里汇200万元,李利这才于当日下午6时将许某和谢某放走。8日、9日,李利给许某发恐吓、报复信息十余条相威胁,逼迫许某汇款100万元。许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才使得李利等人的阴谋未能得逞。
金乡县人民法院和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认为,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被告人李利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张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新闻推荐
点击查看原图为让消费者过一个最贴心的端午节,金乡县金宇家居广场在端午节假期推出了免费赠粽子活动,不少居民在购物之余都吃到了香甜可口的粽子。(记者张...
金乡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金乡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