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设计处理规模为:年产40万吨减水剂(配套20万吨甲醛)项目,配套产气量1.5万m3/h煤气发生炉一座,16.8t/d危废焚烧炉一座。位于嘉祥化工产业园内。
二、环境影响及治理设施
1、废气。有机废气先经工艺冷凝+喷淋等处理后进入危废焚烧炉和危险废物一起通过焚烧处理,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急冷吸附+干式吸收系统+袋式除尘器+湿法洗涤除酸”处理后通过4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表2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 3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脂肪族减水剂干燥过程中产生的干燥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危废库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系统吸附后,通过2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项目营运期的减水剂等的喷淋废水和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回用于产品,焚烧炉废气处理的废水回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故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震消声、隔声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一般废物废包装袋厂家回收、煤气发生炉炉渣、飞灰用作建筑材料,危废焚烧炉炉渣、飞灰运至园区废物处置中心填埋场固化填埋,甲醛生产过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煤焦油和废活性炭进本项目的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本项目有重大风险源,做好风险防控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落实各项治污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较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工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式本的方式
报告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到项目厂区查阅,电子版可在网络公示链接中下载(www.sdjxkf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建设单位方式:魏工:0537-228766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济宁阳光煤化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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