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15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庞曼) 14日,菏泽市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菏泽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该男子被依法处置,其面临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被罚款1000元的处罚。
据五大队民警介绍,14日上午9时许,他们在辖区菏泽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HA137S的小型汽车形迹可疑,五大队民警便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交谈过程中细心的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便立即取出酒精测试棒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精测试棒一直闪烁。
民警判断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驾驶员韩某辩解说,他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随后,民警遂将其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77.2mg/100mL,系酒后驾驶。
经了解,韩某是从嘉祥老家回菏泽,前一天的晚上在老家和朋友喝酒,从晚上七点喝到九点多,喝了大约半瓶白酒,觉得自己没事睡一觉便开车上高速了。没想到一夜过去,还是被测出酒驾了。
面对检测结果,韩某后悔不已,按照相关规定,驾驶员韩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被罚款1000元的处罚。
喝酒后多久能开车?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千万别以为饮酒后,休息几个小时或睡一觉以后,就可以把体内酒精代谢完,这其实是个误区。查处酒驾不是以驾驶员饮酒后和再次驾车间隔的时间为依据,而是根据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代谢程度不同,交警建议,驾驶员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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