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鲁中晨刊》登了我写的《莱芜公办中学的建立与变迁——— 原23处公办中学概况并序》一文,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有人还配上照片发到新闻网上去了。近几天教师村一些熟悉我的人上门与我交谈更多详细情节,其中有好几个同志问我写二十三中时为什么写“当时因急需解决县城职工子弟上学问题,先招生后建校”、“难道在县城职工子弟上学还成大问题了吗?”我向他们详细解答。我想,可能还有不少人有这个疑问,因此我把此前的解答写成文字,想让更多人了解莱芜县职工子弟学校的真实情况。
事情是这样的:
1968年7月,山东省嘉祥县两个小学公办教师《关于把《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的建议》在《人民日报》发表后,立刻在全国引起了轰动,特别是我们山东各地市县各公社更为突出。我们莱芜县也不落后,寨里公社部分公办教师积极响应,率先回到本大队当“拿工分的教师”。莱芜县革命委员会抓住这一典型特例予以报道,并在全县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工作,至年底,全县境内所有公办小学和部分中学分别下放到了本大队和所在公社来办。
这样全县所有的公办小学教师都回到了本大队。在这种形势下,原来的莱芜县第一实验小学(地址在西关)也随形势下放到了西关大队,改名为莱芜县矿山公社红星小学,由莱芜县矿山公社红星大队(即西关大队)来办。
这样,县机关及驻城厂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子女上学就成了大问题,红星大队干部一再找县革委教育组,要求职工子弟上学问题自己解决,这在当时成了县城人们议论的热点焦点问题。机关干部及驻城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子女无处上学非常着急,他们纷纷找县革委领导强烈要求县革委想办法解决这一问题。
在此情况下,1971年12月,莱芜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向泰安地革委生产指挥部上呈报告,要求批准在县城建“莱芜县职工子弟小学”。
1984年9月,我在撰写《莱芜市第二十三中学改革和现状概况》时,查找到了那份报告。报告是这样写的:“我县城机关、厂矿、企事业职工子弟就学问题,原安排在矿山公社红星小学。现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人口的增长,适龄儿童日益增多,红星大队小学已远远不能满足儿童就学的需要,该生产队已多次向县教育部门交涉,要求机关及莱城附近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弟就学问题自行安排。为解决这一矛盾,经县委研究同意,在莱城新建职工子弟小学一处,规模750人,新建房屋面积2370平方米,投资10万元。建校资金和物资均由我县自行安排。要求今冬明春建成。”泰安地革委生产指挥部批准了报告后,县教育组根据县革委的指示开始了一系列的筹建工作。立即组织了校舍筹建小组,从驻县城的三个学校中抽调总务主任,莱芜师范的谢宗贵主任、莱芜一中的张金昌主任、莱芜县进修学校的李才实主任等具体负责筹建工作。施工单位是口镇公社建筑队。
建校舍问题安排好了,但短时间内不可能完成,仍不能解决孩子马上上学的问题,在此情况下,采取先招生把学生安排下的办法,县教育组与莱芜师范协商,把招收的学生安排在师范就读,称莱师附中班,由莱芜师范领导。这样,原在红星小学戴帽初中班的干部职工子弟进莱师附中班就读,算作一级学生;同时莱师负责招收初中生算作二级学生。那时我在师范工作,我参与了当时的招生工作,后来又为他们建立了团组织。校舍建成后这两级学生搬进了“莱芜县职工子弟学校”。以后招的学生就接着原来的排序编下去为三级、四级……但招的学生不再只是机关及厂矿干部职工子弟,而是广大农村、驻莱部队、商业、交通、医院、学校等子女都可以来这里上学了。
1976年7月26日学校改名为“莱芜县第二十三中学”,1987年9月1日更名为“莱芜市实验中学”。
1993年后由莱城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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