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孟祥平
日前,嘉祥一男子驾驶货车因注意力不集中,致货车与前车追尾相撞,交警认定该男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该男子因货车超载被重罚。
据悉,该起事故发生在327国道济宁经开区段,一辆重型货车与前面的一辆小型客车追尾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人就车辆损毁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因赔偿数额悬殊较大,并未达成协议。因肇事重型货车涉嫌超载,民警依照规定对其进行了称重,结果显示货车超载达40%。
据肇事货车驾驶人陈某供述,事发前他驾驶的货车与被撞小型客车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陈某从货车两侧的后视镜里往后观察了一下,没想到前方的小型客车突然减速,慌乱之中陈某赶紧踩刹车,但事故还是发生了。
民警依法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肇事重型货车驾驶人陈某因驾驶超载车辆、注意力不集中、采取措施不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陈某因驾驶超载车辆被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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