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珍通讯员孟翔
11月8日凌晨5时30分,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值班室接到一过路群众报警,称省道252线公路边的一根交通标志杆被撞断。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但未发现肇事车辆和驾驶人。随后,民警在现场勘查并提取了少许疑似汽车保险杠外壳的碎片。由于事发路段没有视频监控,加之一时难以找到目击证人,给调查工作带来了难度。
正当民警准备扩大搜索范围寻找肇事车辆时,事故现场的一块泥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仔细辨认,民警发现泥土上依稀可见几个数字号码。经进一步分析,民警最后确定泥块上的数字是肇事车辆车牌的压痕。民警随即通过网上查询,很快便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查获。
据肇事车辆驾驶员孙某供述,事发时他驾驶货车经过该路段,由于雨后路滑导致刹车后车辆发生侧滑,便撞上了路边的交通标志杆,将标志杆撞断后货车又撞上了路边松软的泥土上。由于害怕担责,出事后孙某便驾车逃离了现场,没想到自己的车牌号码印在了泥土表面上。面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而受到的处罚和承担交通标志杆的经济赔偿,孙某追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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