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珍近日,在嘉祥县旅游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将行人撞倒致伤后乘夜色逃窜,民警经过连续奋战,于次日将该案侦破。目前,肇事驾驶员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9月1日凌晨4时许,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嘉祥县旅游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展开勘查、调查工作。民警在现场了解到,事发时一名在公路上行走的男子被一辆机动车撞伤,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现场有散落的机动车大灯、仪表盘碎片等物品。民警初步判断,现场散落物应为摩托车上的零部件,该起事故是一起摩托车肇事逃逸案。同时,民警了解到,伤者家住附近村庄,于当日凌晨外出途中遭遇车祸。
事故发生后,嘉祥交警大队迅速组织人员立案侦查,以现场周边村庄为重点,向外围村庄辐射,重点摸排与肇事车辆类型、品牌相同的摩托车,特别是近期有损坏、修复迹象的两轮摩托车。经细致排查,9月2日晚,民警了解到村民王某的两轮摩托车仪表盘损坏,前大灯被更换,王某本人脸上亦多处受伤。据此,民警初步判定王某具有重大嫌疑,遂将其传唤至交警队审查,同时将其摩托车扣押。
经比对,遗留在事故现场的散落物与王某的摩托车部分构件相吻合。在证据面前,王某不得不供述了其驾驶摩托车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9月1日凌晨3时40分许,王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沿旅游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案发现场时,因车速过快、摩托车大灯不太明亮,致王某未能及时发现正在路边行走的男子,将其撞倒在地,而自己也被摔得昏迷过去。随后王某很快苏醒过来,发现被撞男子仍不省人事,害怕和侥幸心理使他驾车立即逃离了现场。经抢救,受伤男子已脱离生命危险,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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