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一男子晚上与朋友聚会多喝了几杯,次日,该男子自以为醒了酒,驾驶货车上路行驶时,没想到被查出酒驾,受到罚款、记分和扣证处罚。
3月14日上午,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祥酒厂路口设卡执勤,当民警对一辆载货大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有酒驾嫌疑,遂当场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酒驾。
经询问,李某承认自己 13日晚上与朋友聚会,因高兴多喝了几杯,自认为经过一夜后应该没事了,所以次日上午正常出车,不料仍被查出是酒驾。为慎重起见,民警将他带至医院抽取了血样,经检验,李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9.1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目前,李某因酒驾被罚款一千元,其驾驶证被记十二分和暂扣六个月。
在此,嘉祥交警提醒:“隔夜酒驾”应该引起驾驶人的重视,前一天晚上如果喝酒较多,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后身体并没有将全部酒精分解掉,次日开车也可能属于酒后驾车。
权尊彦 孟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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