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曹 牧)近日,一名约五十多岁的男子来到济宁市嘉祥县公安局卧龙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声称自己两年前在与鄄城县公路管理局做的一单生意中逃税了。经查实后,鄄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于当日赶赴济宁市,将犯罪嫌疑人带回。
据查,犯罪嫌疑人杜某是济宁市嘉祥县人,今年54岁,于2003年和家人在当地经营了一家名为“鲁西南”的砂石料场,平时生意还算红火。2012年6月,鄄城县公路管理局通达路桥有限公司有个工程需要大量石子,杜某通过竞争中标后,于2012年6月至12月期间向鄄城通达公司销售了共55690吨石子,价值两百余万元。
事后,杜某前往鄄城通达公司索要货款时,得知鄄城通达公司需要山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才能支付货款,便犯了愁:巨额货款同时也意味着不低的缴税额。杜某的厂子每月只能开具10万元的发票,如果超出的话,缴纳的税款就高了。正犯愁时,杜某突然想起来2012年7月份有人给了他一张名片,名片的内容是代开各种发票。为了少缴纳税款,杜某便把主意打在了假发票上面。杜某按照名片上的电话号码拨打了电话,接通后,对方称能为其代开各种发票。两人在电话里商量好代开发票的价格后,杜某就按照对方要求,向其发送了要开具发票的信息,并汇了开票费。没多久,代开发票的就按照杜某的要求,用随车邮寄的方法将第一具假发票“送”到了杜某手中。
就这样,杜某拿着假发票顺利地向鄄城县通达公司领取了部分货款。尝到甜头后,杜某又以同样的方法于2012年的7月至2013年4月期间,分9次共开具了9份发票,从鄄城县通达公司成功领取了两百余万元的货款,并向代开发票人支付了五万余元费用。事后,经鄄城县国家税务局鉴定,杜某出具的9份发票涉嫌假发票,随即鄄城县通达公司向鄄城县公安局报案。
鄄城县公安局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 “鲁西南”料场涉嫌逃税案进行侦查。经初查,犯罪嫌疑人杜某于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向鄄城县通达路桥有限公司出具的9份发票均属假发票。经侦大队立即实施抓捕,可几个月过去了,该案犯罪嫌疑人杜某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挽回国家税款,鄄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杜某在公安系统内实施网上追逃。经过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杜某承受不住心理压力,终于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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