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聚丰投资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一案,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永昌县聚丰投资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在2013、2014、2015、2016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我局于2017年6月2日在《金昌日报》发布了“关于对部分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企业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要求你公司(单位)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你公司(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供任何开展经营活动的资料和信息。按照企业属地监管原则,经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单位)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后发现你公司(单位)长期处于停业未正常经营状态。经税务机关核实你公司(单位)未正常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永昌县聚丰投资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本局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你公司(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公司(单位)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永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序号名称序号名称
1永昌县聚丰投资有限公司9金昌益嘉成商贸有限公司
2甘肃玉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金昌市佳祥建材有限公司
3永昌县振煊物流有限责任公司11金昌市惠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永昌县德福矿业有限公司12金昌大昌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5永昌县吉顺运输有限公司13永昌县富顺昌秸秆综合利用牧草有限公司
6永昌县金土地农产品种植有限公司14甘肃聪辉早胜牛业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7永昌瑞兴发展有限公司15永昌县天地颗粒磷肥厂
8永昌县宏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6永昌县河西堡镇易趣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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