蝎子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杀蝗虫等有害昆虫一万多只。大规模捕捉野生蝎子,会使其数量锐减,生物链断裂,甚至导致当地野生蝎子灭绝,破坏生态平衡。近期,正值蝎子繁殖期,金昌市林地、草原多地出现外来人员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现象,对金昌市生态及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一定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非法捕捉野生蝎子,非法捕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提醒非法捕捉、贩卖、收购野生蝎子的人员,请勿以身试法,否则,将依法查处、严肃处理;同时,请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抵制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金昌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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