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玉龙)5月25日至28日,金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苏某等17人、被告单位金昌市某硅石矿公司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犯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苏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牛某某、陈某某等人实施非法讨债活动,后又网罗前科劣迹人员刘某、马某及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了某矿业公司,(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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