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金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经中共金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依法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203004382642033
名称:金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原:金昌市环境监察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新):负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应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负责承办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违法案件,负责受理“12369”环境投诉热线及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和调解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宣传、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
住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东路8号
开办资金:¥17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宝学(原:周培文)
举办单位: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原:金昌市环境保护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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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金昌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