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金昌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经中共金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依法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620300MB1219477M
名称:金昌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加强与西南地区的经济协作和金昌市的外宣工作;招商引资、项目技术人才的引进;做好市上四大班子、县、区及市直部门在驻地期间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协调及服务;
法定代表人:李新文(原:鲁斌)
开办资金:¥120万元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收入
举办部门: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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