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李峰)今年4月份,市民王先生与某装修店协商,为自己住房墙面贴壁布,并签订了装饰订单合同,交付了3500元定金。工程开工后,经测量,装修店认为消费者的房屋墙面超出预估面积,要求补交费用。消费者认为不合理,遂到工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工作人员马上对此事进行了细致调查,并耐心调解,最终该装修店全额退还消费者定金3500元,解除订单合同。今年截至10月底,市工商部门共登记分派投诉、举报、建议办件721件,其中投诉557件,为消费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261.3万元。
今年以来,金昌市把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行业中存在的使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问题作为监管重点,市工商局迅速开展相关工作,既在经营单位进行现场宣传,又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加强对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的宣传,及时处理消费者被合同格式条款侵害利益的案件。
为切实加强对公用事业类、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昌市相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加强对格式合同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旅游、电力等公用事业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督促和规范经营户亮证亮照,做到合法经营,并引导企业加强对《合同法》《甘肃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在经营单位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强化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并指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及时纠正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中易发、多发、侵害消费者权益较严重的重点条款。此外,积极与被检查企业进行沟通,并听取他们的意见,收集各类重点格式合同,梳理出规范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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