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通讯员彭维萍记者许沛洁)随着夏季来临,气温不断升高,性侵案件进入高发期。据统计,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仅6—7月就办理抢劫案件25件40人,强奸、猥亵类案件7件10人,且犯罪对象往往针对深夜独自行走的女性。因此,城关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市民,尤其女性市民深夜出门需警惕。
案例一
牛某是某酒吧的保安,2016年7月1日夜间巡逻过程中主动搭讪在酒吧喝酒的女孩刘某。凌晨下班后,牛某又主动邀约刘某转战他处继续喝酒,刘某应邀赴约。后刘某喝醉被牛某带至一招待所开房,在刘某醉酒无力反抗的情况下,牛某先后两次对刘某实行强奸。根据被害人刘某陈述,其间她趁牛某睡熟之际,给朋友聂某打电话求救,聂某报警后,警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牛某。
案例二
马某是外地来兰人员,感觉工作压力大,就想喝点酒发泄一下。2016年7月1日凌晨3时许,马某骑电动车行至某桥洞下,偶遇本案被害人张某。马某与张某攀谈几句后见张某欲走,便尾随其至城关望垣坪附近,将张某按倒在地,并强行在张某全身乱摸,致使张某身上多处不同程度受伤。遭到张某的强烈反抗后,犯罪嫌疑人马某逃离现场。后被害人张某报警,犯罪嫌疑人马某被警方抓获。
案例三
2016年6月28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韩某、梁某三人预谋后窜至兰州市城关区五泉广场天桥西侧,威胁、抢劫受害人王某现金160余元及手机一部。后三名犯罪嫌疑人殴打受害人王某并将其挟持至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某宾馆房间内,进一步威胁、殴打,同时拍摄受害人裸照。随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王某轮奸。
2016年7月2日凌晨3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韩某、梁某三人再次预谋后窜至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采取扼颈、殴打的方式抢劫受害人田某手机一部及现金300元。破案后追回赃款100元,已发还被害人。
目前,上述案例中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夏季是性侵害、抢劫等案件发案的高发期,在此提醒市民特别是女性市民加强防范意识,尽可能做到:
适度进行户外活动,贵重物品不要轻易暴露人前。夜间走路最好结伴而行,尽可能避开人员稀少、灯光昏暗的小巷、岔路等地方。尽量不要走不熟悉、行人罕至的偏街僻巷和环境复杂、正在拆迁或建筑施工的地区。不轻易跟陌生人搭讪,更不要与陌生人饮酒。要注意提防陌生男性,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或搭陌生人的车。在路上行走,要时时刻刻密切注意周围的情况,防止心术不正的人尾随盯梢。在进入居民楼前要注意有无他人尾随、跟踪,开门前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不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一旦遭遇抢劫、强奸,又暂时无人救援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和清醒,并采取积极的自卫措施,设法报警或者求救,要想尽办法将自己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想办法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以等待周围情况的变化,特别还要注意记住犯罪分子主要特征以便警方查缉,一旦脱离险境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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