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获的诈骗用工具。(警方供图)
民警研究案情。(警方供图)
电信诈骗案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个需要警惕的骗局,但对办案民警来说,则是一个需要一点点解开的迷局。2018年槐荫公安分局侦破的“4·14”专案中,一名远在澳大利亚的中国留学生被骗人民币143万元后,10多名民警奔赴全国多个省市抽丝剥茧,最终对3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留学生被骗143万元
2018年4月14日,槐荫公安分局110值班室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喂,警察吗?我孩子被骗走143万元,赶紧帮帮我们吧……”民警拿起电话,报警人就焦急地说。
“4·14”专案组内勤民警于飞告诉记者,他们了解得知,报警人的孩子张某红在澳大利亚留学,2018年4月9日,张某红遭遇了电信诈骗案,嫌疑人冒充上海的公检法人员,谎称其因涉嫌犯罪已被调查,要求张某红先行赔偿所谓受害人损失。独身在外求学的张某红担心此事会影响其学业,东凑西凑共筹集约人民币143万元,4月10日至13日在澳大利亚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分8次给嫌疑人提供的2个账户转款,将143万余元全部转出。
张某红转走钱后意识到被骗,2018年4月13日晚上找当地澳方报案,但被以种种理由拒绝。由于其中一个诈骗账户的开户行在槐荫区,受害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于4月14日通过在乌鲁木齐的母亲,直接打通了济南的110电话。
于飞介绍,接到报案后,槐荫公安分局领导非常重视,决定成立由刑警大队牵头的“4·14”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一张卡牵出多名嫌疑人
专案组接手工作后,当时唯一的线索是受害人转账的嫌疑人马某的一级账户,民警通过查询,发现了马某的账户为其本人于2018年3月6日在中国银行南辛庄支行网点办理的,预留的手机号为156**********,机主为李某。专案组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将二人抓获,经审查查明:2018年3月6日,马某、李某通过微信群内的收购银行卡信息,在槐荫区某市场内一手机店见到华某,在华某的安排下,在店内办理了联通手机卡,并拿着新办理的手机卡去附近的招行、农行、中国银行办理储蓄卡、U盾,然后一并将手机卡卖给华某。
当天下午,华某对收买来的银行卡验卡合格后,打包通过快递寄往章丘李某四处,李某四团伙又将银行卡卖给台湾诈骗团伙,用于对张某红实施诈骗。
张某红被诈骗的143万元,被人在多个账户之间转账,绝大多数资金最后转入第三方平台,操作IP地址在台湾。其中三级账户中,刘某农行账户4月11日13时15分更换新卡,14时被刘某本人用新卡在云南昆明提现4.9万元。
专案组立即派人到昆明落实刘某的真实身份,尽可能为受害人挽回损失。经长时间工作,于2018年6月21日抓获取款人刘某。刘某又交代其同案李某五,专案组于7月8日在贵阳抓获李某五。
嫌疑人设套“局中局”
刘某和李某五到案后,交代了他们设计的“局中局”。
原来,2018年3月,刘某在昆明市伙同李某五,刘某办理了两套自己的银行卡,由李某五把银行卡卖给他人,随后二人时刻关注卡内资金变化情况,发现有大额资金进账后就挂卡提现,将资金据为己有。
2018年4月11日,刘某发现卖掉的农业银行卡有资金进账后,立即挂失、补卡,提取现金4.9万元。“这些钱全部为张某红被诈骗的资金。”办案民警介绍,见这种方式可获取利益,刘某又找其亲戚办理了四套银行卡,其中三套由李某五卖给他人,一套在刘某被抓时被扣押。
“现已查明,刘某、李某五二人以此方式先后作案两起,窃取现金共计9.2万余元。”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在追回张某红部分赃款后,于2018年10月将这部分赃款返回了受害人。
一案冻结868张银行卡
槐荫公安分局在侦查“4·14”案件期间,先后打掉了盘踞在槐荫区的卡商张某、华某团伙,抓获他们在济南的下线5人,另有两人在逃。在抓获张某、华某的同时,根据审查,发现他们的两名上线福建卡商正在济南收卡,专案组民警连夜在槐荫区一出租屋内抓获一名福建上线卡商龙某,经一夜的突审,龙某交代同案不在济南,可能在外地收卡,且张某、华某另外一个上线卡商在福建石狮。
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乘火车赶到石狮,经连续12天的侦查,成功抓获福建的两名在逃卡商胥某、丛某。审查发现,丛某将收买来的银行卡卖给福建安溪的黄某六,专案组通过工作,确定黄某六的真实身份。黄某六有诈骗前科,并通过案件串并,发现了黄某六涉及历下区的一起3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并将该线索移交给历下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卡商胥某、龙某将收买来的银行卡通过中间人卖到菲律宾用于电信诈骗。
此后民警又打掉张某、华某的另外一个在章丘的上线李某七团伙,一举抓获该团伙4名成员,并在潍坊抓获4名李某七团伙下线卡商,掌握李某在全国7个省市的下线卡商,李某七团伙将收买的银行卡通过物流运输到台湾用于电信诈骗。专案组力求打击犯罪全链条,在广东、福建连续工作20余天,成功抓获3名运输银行卡出境的犯罪嫌疑人,从而斩断了银行卡从大陆到境外的一个渠道,同时,专案组联合济南市邮管部门对犯罪嫌疑人常用的某物流做出处罚和整顿。
据悉,在“4·14”专案中,槐荫警方共对31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在逃,已起诉第一批犯罪嫌疑人18名;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已开庭审判,因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5张,被判刑3年。专案组掌握被贩卖的银行卡信息共计3259张,其中已涉及电信诈骗案件的银行卡1404张,冻结868张,冻结涉案资金528600元。
槐荫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侦破到此只是第一步,案件背后更多、更深层次的犯罪事实等待民警去查实,还有漏网的嫌疑人等待民警去抓捕。
(本报记者陈彦杰通讯员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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