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在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吗?交通肇事后你会选择逃逸躲避惩罚吗?终生禁驾后你还会冒险开车上路吗?”日前,济南交警公布了从2008年至今,总共451人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见下表),并曝光了近期两起终生禁驾人员驾车上路被“精准打击”的典型案例,用最“铁腕”的方式,向酒驾、肇事逃逸、终生禁驾人员驾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SAY NO”!
终生禁驾
断其后路警示他人
所谓终生禁驾,就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以及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驾驶员,除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也就意味着永远剥夺了其驾驶资格,对一名驾驶员来说,这种处罚无疑是最严厉且不可挽回的。
有业内人士指出,终生禁驾的意义除了惩罚,让违法者承担一定的责任、付出一定的代价以外,还在于教育、警示和震慑。通过公正调查违法犯罪案件,严肃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做到违法必究,可以让更多的人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看清违法行为的危害,能够从事故案件和他人违法行为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去触碰法律法规的底线和红线。
禁后再驾
无证驾驶严惩不贷
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门查获,违法司机将按“无证驾驶”处理,给予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若无证驾驶还撞人,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敲响警钟
精准打击无路可逃
近日,交警部门曝光了两起被终生禁驾后又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的典型案例,将违法者的具体行为及造成的恶劣后果展示出来,最大限度地对更多交通参与者起到警示作用,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终使终生禁驾成为交通违法者及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淡薄者的清醒剂和交通安全的高压线。
11月6日清晨6点半,商河交警大队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路口守株待兔、一路在当事人居住区域周边寻找车辆,发现该车(鲁AQ6Z79)正停在银河花苑小区内部。终于在7点多,民警发现该车驶出小区,侦查警力与守候警力完美配合,一举将该车成功查处。经检查,驾驶人正是被终生禁驾的车主刘某。当天中午12点,章丘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道244线绣惠文化路路口查获失格驾驶人驾驶的轿车(鲁AY2B03)。经查,该车驾驶人王某在2017年1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对方死亡,被终生禁驾,系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两位终生禁驾人员驾车上路,属于“顶风而上”,被交警部门快速查处绝非偶然,因为他们早就被“盯上了”。目前,交警部门充分利用人脸识别系统,对终生禁驾人员驾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同时,通过交通管理大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研判,对终生禁驾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有违法驾车上路的嫌疑,将第一时间部署警力进行查处。
本报记者杨晨通讯员张爽魏纪良
新闻推荐
第八批泉城乡村之星颁奖现场(钱堃摄)本报讯(记者钱堃)日前,市委农办在章丘区召开了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暨泉城乡村之...
章丘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章丘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