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加强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遵循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把未成年人保护贯穿工作的始终。严格限制逮捕措施适用,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严格把握起诉条件,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促使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帮助其回归社会。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和制度,2016年以来,共开展社会调查233人,合适成年人到场174人次,亲情会见56人次,心理测评125人次,心理疏导222人,提供法律援助266人,犯罪记录封存332人,先后对5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12万元,让他们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
始终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刑事打击的重点,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全面加强对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打击犯罪的力度、质量和效果。
2016年以来,共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5件107人,提起公诉155件203人,追加漏犯3人,提起刑事抗诉2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办案中,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对未成年被害人给予最大限度的关心关爱。
未检工作品质全面提升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做优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为目标,用心实践、大胆创新,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温度,切实提升工作品质和成效。
着力打造未检品牌亮点
历城区检察院
“小荷工作室”秉承“挽救一个孩子、温暖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区”的理念,探索构建了“1+2+ 2+3”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模式,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品牌。
章丘区检察院
全力打造“方圆工作室”,形成了以未检工作区为主、融合五个派驻检察室的“一区五室”未检工作格局。
市检察院与槐荫区检察院
共同建成“梦之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涵盖案件办理、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及关爱帮教等职能,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被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着力构建恢复性帮教机制
历城区检察院
把张某某等3名涉案未成年人安排到观护帮教基地进行传统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通过观护帮教,3人均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成功回归家庭和社会。
市中区检察院
对卢某某等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依托社区观护帮教基地进行帮教考察,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认同感,最终有5人考入大学,彰显了恢复性司法的显著成效。
槐荫区检察院
建成全省首家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借力司法行政部门等,搭建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平台,涉罪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着力搭建心灵修复救助机制
天桥区检察院
开展“润心工程”,将专业心理疏导运用到未检工作中,先后对30余名未成年人实施认知引导、心理矫正、行为纠偏。
历城区检察院
联合律师事务所建立“青少年维权爱心工作站”,先后向2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法律心理咨询。
章丘区检察院
依托法治宣教基地,对50余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一站式询问、开展心理康复训练,让他们感受法条中良善的温度,帮助他们走出心灵阴霾,及时回归社会,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全力推进
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理念,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开展危害校园安全犯罪
法律监督专项活动
制定下发《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重点打击成年人杀害、伤害、性侵害、绑架、拐卖、虐待未成年学生以及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在校园附近对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以及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对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依法惩治黑恶势力引诱、胁迫、组织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以及侵害未成年学生权益、危害校园安全等黑恶犯罪,全力维护校园安全,为广大未成年学生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学习环境和积极、健康、文明的成长环境。
开展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活动
坚持重拳出击,重点惩治成年人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通过毒品控制未成年人实施其他类型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发生。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网吧、迪厅、KTV等娱乐场所存在的涉毒隐患,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建议,努力构建良好社会环境。
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持续推进
积极联合教育、关工委、团委、妇联等单位,广泛开展法治巡讲、检校共建、“检察官伴你同行”等系列活动,共选派85名检察官担任法治班主任、副校长,组建法治巡讲团6个,开展巡讲120场次,覆盖中小学校102所,覆盖学生人数12.77万人,发放法治宣传册8.76万本。深入推进“梦想检察官”体验活动,完善检察、校园、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格局,有效提升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强化组织建设
市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配备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专职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法律监督、犯罪预防以及帮教观护等有关工作。
各县区检察院专门设置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岗位,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确保能够全面掌握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确保未检工作持续发展。
强化制度建设
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细则,对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亲情会见、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等进行了规范,完善了分案起诉、一站式询问等办案机制,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强化队伍建设
在全市未检部门开展心理咨询师、沙盘师培训,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团队、志愿者服务团队,联合驻济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妇联等部门组建合适成年人员库,确保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未检素能建设,建立未检特色考评机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加大尖子人才培养力度,形成“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的业务竞赛机制,促进了未检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结语
近年来,济南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放在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位置来谋划、推动,按照“走在前列做示范,争当新时代检察工作排头兵,争做服务保障新时代济南战役急先锋”的目标要求,坚持人文关怀理念,用心打造未成年人“温度检察”品牌,强化责任担当,夯实发展基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
建成青少年维权岗36个国家级维权岗1个
省级维权岗7个
其他28个
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3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1个
1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等领导来济调研时,对济南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张军锋)
制图/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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