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8个区停车收费要调整了,市区夜间停车标准或更改为按小时收费。昨天下午,济南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就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等问题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济南管理现状,拟对现行停车收费政策进行完善,现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史尚静
市区夜间停车拟改为计时收费
征求意见公告中,对济南市区机动车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作出调整。其中,小型汽车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道路停车泊位或停车场(所)停放,晚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大型汽车按上述标准两倍收取。记者注意到,此前,省城对进入市区停车的车辆,20:00至次日8:00(含8:00)按车辆类型,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每辆每次5元,大型车辆每辆每次10元,连续停放的累计收费。也就是说,济南拟将夜间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辆按次收费,调整为计时收费。
据记者了解,此前济南市对市区夜间停车的收费标准已是十八年前制定,1999年济南市物价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停车看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作出明确规定。虽然此后为使这一收费政策更加合理,济南市也就机动车跨时段短时停车收费问题进行了完善,但这一标准并没变化。当时,夜间实行按次收费的目的在于减少车主停车支出,如夜间继续按小时计费,将大大增加车主停车负担。不过,“夜间停1小时吃顿饭就离开,和停一夜的收费价格是一样的”,一直有不少市民认为不是十分合理。此次拟将夜间停车调整为按时收费,并限定最高限额5元,这一问题终于有望得以解决。
不过,也有市民提出疑问,夜间按小时计费到底怎么计?又该如何执行?对此,济南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是物价部门对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怎么执行,还需等后续相关部门发布。”
电动车停放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除此之外,此次征求意见还涉及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政策。根据意见内容提及,济南市区内自行车免费停放,车主有看管需求的可与看管单位另行约定。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可参照执行。电动助力车、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记者了解到,此前,在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非机动车整治试点中,就曾对自行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作出相关规定。电动车、摩托车0.5元/次,三轮车1元/次。提倡绿色出行,自行车、共享单车以及公共自行车暂不在收费之列。试点推行后,泉城路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得到明显改善。不过,在此次征求意见中,并没对电动助力车、摩托车等停放收费具体价格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具体收费多少,还是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公告显示,此征求意见公告涉及调整范围为济南市内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章丘区及高新区8个区。截止到7月20日17:00前,居民可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反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邮箱:jn-wjjsfc@126.com;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1329房间;邮编:250099。
【收费标准】
1.小型汽车:晚20:00至次日8:00实行计时收费,每辆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高收费限额为5元/辆
2.大型汽车:按小型汽车标准两倍收取
3.电动车、摩托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调整范围】
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天桥区、槐荫区、长清区、章丘区、
高新区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7月20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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