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街道纪工委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进行监督。主要包括:对村集体资金流向、费用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等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及招投标活动;对土地承包合同及其他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审查等。
具体工作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拟公开事项先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可要求补充或改正;对村级日常收支及有关财务凭证进行审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的意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入账;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及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实行全过程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派员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据了解,各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认真完成有关监督事项,切实维护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本报通讯员 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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