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的“进城证”。农村大众报商河讯(记者石鹏志通讯员张鸣李金凤)既能把户口落在城里,又能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以上权利的合法继承权,还能随时把户口迁回村,这曾是不少想进城落户的农民向往的事情。如今在商河,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俗称“进城证”),让这一切成为现实。
“‘进城证’保证了农民变市民后,原有各项权利不变。”3月5日,正在商河县城一公立幼儿园门口接孙子放学的许商街道办事处薛园村村支书王德禄高兴地说。现在全村480人已全部进城落户。
“进城落户后,我家小孙子上的是县里的公立幼儿园,在城里买房还有优惠。”教育零差异,住房同保障,参保同范围,就业有保障、创业有补贴,商河县户改新政让王德禄尝到了甜头。
“商河县实现了城镇落户‘零门槛’,并在济南市率先推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制度,保证进城落户农民享受迁户前全部权益。”商河县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陈娜说。据介绍,在商河,农民可“有意就能迁、户口随人走”,即使无固定职业、住所,也可在商河县城落户。
据了解,为让进城农民“离得开、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确保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可操作性,商河县还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细则》《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教育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同等享有住房保障权利的实施细则》《关于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收益的实施细则》等多项实施细则。
拿着红色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王德禄说:“有了这个红本,我们就放心了。”他介绍,这个证书除了能让一家人继续享有原村集体的“三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以上权利的合法继承权),还能继续按原标准享有各项惠农补贴、扶助等相关政策。
“一证保三权”的小红本,把政策和权利变为可携带的具体证件,由村、镇、县三级登记在册,永久保存。“进城农民把小红本攥在手里、揣在兜里,吃上了‘定心丸’。农民自愿进城落户,享受市民、农民双重保障。”商河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主任王慧敏介绍。
截至目前,商河县已有4321户、12299位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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