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河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一部名为《温度》的微电影正在滚动播放。这部根据该院司法救助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讲述了检察官在帮助刑事被害人的过程中,不仅积极助其申请资金救助,而且综合运用社会救助方式,经过多方协调,帮助被害人的孩子小滨找到工作,让一个濒临绝境的家庭获得更好的保障。跌宕的情节、感人的故事令观看者动容,牵挂着主人公的命运。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连接诸多困难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形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商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司法救助工作全流程、全岗位、全领域的标准体系,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传递检察温度、法治温情,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个规范的救助机制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群众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如何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如何让被救助群众更有获得感?
商河县人民检察院围绕解决实践中受理标准不统一、考察及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救助效果不突出等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纳入标准化建设范畴,使这项工作实现“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可执行、一切执行有监督”。
该院围绕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要求,参照《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构建了符合商河检察工作实际的司法救助工作标准体系。该体系以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主线,梳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相关要素(标准)并进行归类,针对申请人不同的情况划分不同的救助梯度,拟定与之相适应的救助金额范围及救助方式,形成规范、通用、有层次的救助标准,提高救助的针对性、精准性,增强救助力度。
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该院成立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协调部门,使救助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具体人办。去年以来,该院专门建立了《国家司法救助档案》和《国家司法救助回访表》,实现一人一档、一案一表,通过回访跟踪、监督检查等工作环节,对资金落实情况、救助效果进行回访,保障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一套多元化救助模式
“国家司法救助金数额有限,想从根本上改善受助家庭的困难状况,还需要更多举措。”商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吴永刚介绍,该院探索建立了检察机关发挥主导作用、多方协调配合,以经济救助为主、其他救助方式为辅的“标准化+”多元救助模式。根据个案情况区别对待,针对性开展上下级联动救助、伤残被害人专门救助、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贫困户专项救助、心理救助等,做到了因人制宜、因案制宜,实现救助方式的最优选择。
为保障多元化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正常进行,该院还与商河县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健全完善了工作对接机制,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多渠道帮助当事人走出生活困境。目前,该模式已惠及19个被害人家庭,典型经验被省市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一道透明的救助程序
“检察院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送来了温暖,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今年初,刑事被害人吕某的家属接过检察机关送来的3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后感动地说。
在推进司法救助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该院着力在全面打造“阳光救助”模式上下功夫,注重抓好群众评判工作机制。邀请镇村干部、村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对救助工作进行监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金是否按时足额发放等内容实施监督。同时,该院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每年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现场查看国家司法救助有关资料,认真征询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两微一端”、门户网站、检务公开屏等对救助政策、审批程序、申请对象、评议方式、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依法进行公开,严防“关系救助”“人情救助”。
如今,《温度》的主人公小滨已经顺利走上工作岗位,他们一家的生活状况也逐渐好转。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曾经远去的欢笑和幸福,又重新回到这个家庭。截至目前,该院已对32名特困刑事被害人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40余万元,采取其他救助措施23项,有效地改善了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状况,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本报记者刘晓群 通讯员 张玉杰 王嘉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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