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济南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损害营商环境“一次办不成”典型问题的通报》。据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到“一次办成”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持续释放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问责的强烈信号,激发责任担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起典型问题
1 用地审批手续长时间未完成 相关负责人受政务警告处分
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高鹏霄、副主任兼投资促进部部长高晶宇、投资促进部副部长刘丽长期未完成企业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某企业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时,服务意识不强,督导协调不力,配合衔接不畅,应予积极推进而未认真履行职责,相关文书会签时间长,办事效率低,导致该项目至今没有完成征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高鹏霄受到约谈处理,高晶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拖延为企业办理土地手续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被约谈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增禄,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清军,调控和市场监测科负责人吕涛履职不力,拖延为企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问题。2018年7月13日,某企业通过法院司法拍卖拍得商河县孙集镇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商河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措施不力,未依照相关规定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应予立即办理土地手续而未办理。直至9月30日,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提出整改意见后,才为企业办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李增禄受到约谈处理,张清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吕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一次办成”事项不及时公布 4区县10名责任人被问责
商河县、历下区、章丘区、济阳区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公布农药经营许可“一次办成”承诺有关事项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全面深化“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改革实施方案》和市编办《关于调整部门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列入“只跑一次”的事项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其中包括农药经营许可事项。商河、历下、章丘、济阳4区县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直至2018年10月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指出时,才将该许可事项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2018年11月,10名责任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商河县编办副主任商丽丽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审改办副主任于共彬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历下区农业经济办公室主任韩黎光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历下区信息中心主任朱海宏、历下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谢承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章丘区农业局副局长李德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付忠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济阳区农业局副局长周波、赵东峰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原执法大队大队长高丙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首席记者赵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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