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7日讯(记者 陈彦杰)1月26日上午,商河县一名男子杨某在弟弟结婚时,抱有侥幸心理在酒店燃放两箱“礼花弹”,结果被警方处以200元的罚款。据悉,这是商河警方今年以来开具的首张罚单。
1月26日上午10时,商河县公安局许商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富民路鲁海商务酒店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杨某(男,41岁,玉皇庙人)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杨某交代了其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杨某交代,当日是其弟弟结婚的好日子,虽知道有禁放规定,但在接亲车队离开酒店时,还是燃放了两箱“礼花弹”。
1月27日,商河警方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的规定》,对杨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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