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调度。(刘晓群 摄)
“你拨打的机主已被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人们热议:外地一家法院与通信公司合作,给老赖的手机“定制彩铃”。看来,执行法官为了老赖,可真是“操碎了心”。
在济南,为了让老赖无所遁形,法官们也是“拼了”。近日,记者走进商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运用网络查控和新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率,实现了审判和执行的良好衔接。老赖﹃上网﹄无所遁形
被执行人庞某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开始涉案,近几年涉案14件,是非常棘手的执行老赖。立案执行后,商河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向庞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查封其车辆,冻结其股权,但庞某一直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该院决定将庞某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向其送达执行决定书。庞某收到执行决定书后,考虑到如被纳入失信名单,会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也将使以后的资金周转受到限制,而此时,庞某的公司项目已经在省里立项。面对失信与被拘留的双重风险,在执行法官的教育引导和强大的法律震慑下,庞某终于将涉案款87000元全部交清。
为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及时查控,该院积极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立案后,办案人员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证券、股权等信息进行查询。同时,该院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案件数量激增,办案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该院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力度,并积极运用新媒体,启用微信公众平台“shfyyjs666”,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详细信息。通过向民航、铁路部门及金融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收到了很好的执行效果。法官也要﹃记日记﹄
“在申请执行人陈甲与被执行人陈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我院受理后于3月7日向陈乙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陈乙立即履行义务。3月7日对被执行人陈乙发起网络司法查控,并分别查询陈乙的车辆登记、银行存款、房产登记、工商登记等情况。3月8日分别冻结陈乙邮储银行、农商行两个银行账户。3月10日作出查封裁定,查封陈乙所有的汽车一辆。3月13日上午到陈乙家中调查询问,后经协商,陈乙同意在3月底偿还陈甲借款20000元,剩余款项3月15日前全部交清。3月19日结案。”这是执行二庭工作人员李庆波对陈乙一案所作的详尽“执行日志”。
为实现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使执行权优质高效行使,预防不规范、不文明、不理性的执行行为,该院要求每位执行人员不断完善执行日志,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执行法官将每天的工作重点、外出执行内容、工作时间、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案,做到每案必记,每事必记。执行日志不仅利于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而且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内容,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同时,该院不断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规定将每案符合条件的法律文书上网公开,将法院的执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之下,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一年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278件次
今年3月,执行二庭工作人员郑建卫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来电,称被执行人张某此时正在家中。商河县人民法院当即派出干警赴济阳对张某进行拘传。此前,张某推脱逃避执行半年之久,加上身在外地,给执行工作带来一定阻碍。在法律的压力下,张某当即将债务履行完毕。
为彰显司法权威,商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强制措施力度,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对规避执行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以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追究相关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去年到今年6月初,该院共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1278件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该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于今年5月重新组建执行团队。所有执行案件立案后的审查、阅卷笔录的制作、执行信息的录入、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司法查控(包括银行存款、工商登记、房产登记、车辆登记)等执行工作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通过执行团队改革,进一步整合了现有执行资源,理顺了工作关系,畅通了工作流程,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尹志勇 李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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