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玉珍荣获“省优秀人民陪审员”核心提示
在法庭肃穆的国徽之下,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来自于不同行业、不同年龄阶层。在法庭外,他们是普通市民,而走进法庭,则与法官同庭判案,与法官同坐审判席,权利与法官对等,他们被尊称为不穿法袍的“布衣法官”——人民陪审员。
2015年,铺集镇沙河村的村民鹿金东经过村委会的推荐、法院的考察和人大的任命,正式成为了一名人民陪审员。鹿金东一直以来很看重这个工作,对于他来说,自从名字前多了人民陪审员这个标签,他就是司法审判过程中普通老百姓的“布衣法官”,挺直了腰杆,肩上也有了责任。
在参加了多次法院陪审工作后,鹿金东在村民心中的地位也不一样了。鹿金东说过他永远不会忘记村民们见着他说“法院里终于有咱自己熟悉的人”的高兴脸庞,忘不了要上法院的村民跑到他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庭审注意事项后舒展开眉头的样子。当上人民陪审员后,鹿金东不仅得到了村民的信任,也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支持。
目前,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36名,涵盖了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等不同层面,2015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案件7952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96.7%。陪审案件调撤率达67.2%,服判息诉率为96.5%。涌现出宁祥杰、姜玉珍等多位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多方吸收参与
让审判活动贴近人民生活
2015年11月,在市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的一起离婚纠纷中,人民陪审员李尧发参加合议庭调解,充分利用本乡本土之利,对当事人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法律、摆事实、辩道理,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进行了分家析产,避免了当事人及其家人受到更大伤害。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的一种实践,能弥补法官知识结构的欠缺,更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市法院党组副书记李建敏说。伴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全面落实,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审判活动中,对司法审判给予了有力的监督和支持。人民陪审员们充分发挥来自基层、熟知社情民意、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服判息诉、自愿履行,许多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案件在陪审员努力下依法、依情、依理顺利调解结案。
欲“陪审”先“培训”
担负起群众的司法期盼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阅历、知识尤其是法律水平参差不齐。针对这一情况,市法院始终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抓手,在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的同时,利用多方教育平台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7期共培训360多人次。一是为陪审员订阅《人民陪审员手册》、《司法文件选》等学习资料,使之能及时更新法律知识;每年借助青岛中院进行三次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二是组织观摩庭审。不定期在业务庭室组织陪审员观摩法官办案的全过程,学习驾驭庭审、分析案件的方法,增加陪审员的实践感知。三是注重庭前引导。坚持“预先通报案情”制度,开庭前告知陪审员案件的案情、适用的法律,让人民陪审员尽快熟悉案情,提前进入角色,使其在审判过程中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2014年6月,市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考核、培训等具体事项做了具体规定,对全市人民陪审员拓宽选任渠道、实施“倍增计划”、扩大参审范围、保障陪审权利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落实。
不让“陪审”成“陪衬”
让好的制度落地生根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好制度在实践中有时不免走了样。有的地方,聘请的人民陪审员素质差,缺乏基本的参审能力。有些人民陪审员开庭时一言不发,“坐堂不问案”,评议时连说“同意”,“甘当应声虫”,结果陪审员成了“陪衬员”。市法院积极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机制,强化参审陪审责任,将人民陪审机制的效果利用最大化,努力让人民陪审员是真正的陪审而不是陪衬,有力地提升了人民陪审工作质效。
聘而能“陪”,安排专项经费对陪审员进行补贴。市法院建立人民陪审员补贴台账制度,每月对陪审补贴按时、足额发放。为确保聘而能“陪”,每年组织一次考评。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庭审的,当年考核直接记为不称职。而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即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如今,大量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已成市法院的常态,陪审率逐年提升。“让更多陪审员参与到审判中,去影响身边的社会群众,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市法院陪审办主任朱孟友表示。
陪而能“审”,完善参审机制,保障陪审员享受与法官平等的阅卷权、参审权、异议权。开庭前5天,通知人民陪审员到法院阅卷,了解案情;法官有指引义务,将案件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进行必要的说明;实行“一案一表”、陪审流程表等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审案的每个环节、案件判决意见都需陪审员签名留痕;明确陪审员和法官之间的分工,逐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的改革措施,发挥各自优势,让术业有专攻。这些新制度保障着陪审员的权利,也督促着陪审员认真、积极地参与案件审理,提高陪审质量。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全国司法改革中保障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一项重大举措,牵一发而动全身。”市法院院长臧丕红说。如今,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依然在不断完善,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市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的协调、组织和指导。在各审判庭基本形成了“法官+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机制,人民陪审员在全市审判岗位的最前沿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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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
一、公告:由法院、司法局共同发布遴选人民陪审员公告。
二、报名:有意者到各镇办、司法局、法院进行报名。
三、审查:按照选任条件,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
四、任命:确定候选人名单后,提交市人大审核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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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商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