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两年前,滕州市南沙河镇村民王某将两间店铺出租给齐某做生意,在出租过程中房屋出现了漏雨等情况,齐某多次致电王某,要求对房屋进行维修,但王某始终不肯露面,无奈之下齐某只好自己花钱将房屋进行修葺。近日,房租到期了,齐某要求王某向自己支付修缮房屋及配件损失费被拒,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2012年11月,齐某租用了王某临街的两间门面房,双方口头约定每月房租900元,租期两年,租金按季度支付。“今年7月份,连续下了几场大雨,房屋出现漏雨现象。”齐某告诉记者,“第二天,我便打电话让房东来修,他口头上答应,却迟迟没有动静。随后我又多次找他,他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就这样过了三四个月。”其间,房屋漏雨现象越来越严重,齐某店内的五金配件已经有不少受潮生锈,无奈之下,他只好自己花了1000块钱找人对屋顶进行修葺。
今年11月,租赁到期后,齐某找到王某退租,并要求其返还因为房屋漏雨造成的损失和修缮房屋的费用,合计3000元。“我没有要求他修屋顶,他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找人对房子进行修补,我没找他就不错了。”王某拒绝给付。双方意见难达一致,在记者的劝说下,双方来到当地司法所。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听取双方讲述后,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房屋确实存在漏雨现象,且五金配件也的确是因为漏雨造成的生锈。随后,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由王某承负担房屋维修费及赔偿齐某的损失共计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新闻推荐
晚报讯 (记者 刘豹 马帅 摄影报道)近日,家住锦泰华府的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市中区东沙河上不时有生活垃圾随着水流从上游漂到下游,而且上游仍然有居民往河道内乱倒垃圾,长此以往,不仅影...
商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商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