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亭街31号院建于民国时期,硬山屋顶,砖木结构,有独立影壁,系北方传统民居建筑。
新时报首席记者王锋 摄
王府池子街西侧传统建筑、曲水亭街31号院,大家有了最新的历史建筑打卡地啦!10月12日,济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及保护图则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近日将正式向社会公布。
进入济南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历史建筑共有38处,王府池子街西侧传统建筑、曲水亭街31号院、平阴县东阿镇闫殿勤故居等建筑都榜上有名。
从年代看,第二批38处历史建筑中明清时期建筑7处,民国时期建筑20处,上世纪50年代建筑11处。从建筑风格看,中国传统建筑风格的15处,折衷主义风格的3处,中西结合建筑风格的近现代建筑17处、现代建筑2处,军事仓储建筑风格的1处。从功能看,传统民居类17处、工业遗产类1处、商业办公类15处、宗教文化教育类1处、其他类4处。从区域看,槐荫区最多,有11处;市中区10处,历下区8处,章丘区3处,天桥区、历城区各2处,长清区和平阴县各1处。
济南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2600多年的建城史,市域范围内,特别是古城和商埠拥有一大批珍贵的历史建筑遗存。自2016年全面启动历史建筑普查工作以来,济南市先后公布了366处历史建筑普查名单和首批24处历史建筑名单。
对进入名单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38处历史建筑,济南按照“一幢一策”原则开展保护图则编制,为每处建筑“量身定做”保护规范,明确保护区划、保护措施、禁止限定建设行为,并对核心价值要素提出具体保护要求。
根据38处历史建筑的价值、特色以及完好程度,实行Ⅰ类、Ⅱ类分类保护:Ⅰ类保护主要针对具有历史时期典型特征和特殊历史纪念意义,结构保存较为完好,外部装饰与内部空间保存较为完整的历史建筑;Ⅱ类保护主要针对建筑结构尚可,外部装饰仍有一定遗存的历史建筑。对于曲水亭街31号院等10处实行Ⅰ类保护,采用修缮的保护方式,基本不得改变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对于王府池子街西侧传统建筑等28处实行Ⅱ类保护,采用维修、改善的保护方式,不得改变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除此之外的其他部位可根据保护和利用的要求适当改变,但不得损害核心价值要素。(新时报记者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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