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在未对被拆除房屋内财产进行登记保全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导致刘某屋内存放的烤玫瑰花炉等财产被压损毁。刘某提起行政赔偿,如何赔偿成为案件的审理关键。日前,平阴县人民法院利用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政府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刘某与平阴县良种示范繁殖农场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农场一块土地种植玫瑰,并在土地上建设了看护房用于玫瑰花看护和烘烤加工。因原告所建建筑物不符合规划,未履行土地审批手续,被平阴县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指挥部列入拆除名单。2017年11月11日,由镇政府组织,县国土资源局、镇国土资源所派员参加,对原告刘某的看护房进行了强制拆除。因拆除人员未对屋内财产进行保全登记,屋内玫瑰花炉等财产被损毁。
2018年11月,平阴县法院就刘某诉镇政府强拆违法、行政赔偿一案作出判决,确认人民政府将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程序违法,并责令其依据房屋内财产实际价值对刘某给予行政赔偿。随后,原告刘某向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立案后,因屋内财产被压在屋内,在咨询鉴定机构无法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赔偿数额成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现实难题。
时值平阴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立不久,法官刘勇想到,何不发挥审前和解中心的作用,力争调解结案?为了确定屋内损毁花炉等财产的价值,刘勇和人民调解员想到玫瑰镇是玫瑰花生产的大镇,有许多烘烤玫瑰花的企业,遂首先向玫瑰花炉加工企业咨询加工花炉的价格,又向玫瑰花生产企业咨询其购买的玫瑰花炉的价格,通过几家比对,基本确定玫瑰花炉的价值根据其材质不同、大小不同,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又分别给原告和被告作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两套玫瑰花炉及玫瑰酱若干按照36500元予以赔偿。
(本报记者王晓菲通讯员曹文举)
新闻推荐
经十一路棚改项目交房现场。(张龙摄)老旧小区改造前后对比。(邵明红摄)新年新气象,新年新起色。领新房钥匙、居住环境...
平阴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平阴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