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记者 刘阳)“交纳2万元选购一套房子,由于资金不足无奈退房,要求退款时一直拖延。”13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在平阴县的福廷御景小区购房后遇到此事。
10月25日,市民李女士在福廷御景小区选择了一套90余平方米的住房,总价约41万元。按照合同规定,李女士将于2016年入住。“当时还交了2万元,得到一张收据,上面写的是购房诚意金。”李女士咨询销售人员后得知,如果退房这笔钱可以退还。
李女士称,自己是贷款买房,由于资金紧张,无法凑齐首付款。11月3日,她向售楼处提出退房。“当时把退房材料都交过去了,要求退款时协商好几次,工作人员才答应,”李女士称,对方告知需要等负责人签字,“本来承诺很快就能退还,至今也没有兑现。咨询原因时,对方称负责人一直不在。”
福廷御景工作人员今天告诉记者,李女士交纳的2万元为购房定金,按照合同规定无法退款。“我们也是为了照顾客户才答应退款,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退房材料有误延误了退款流程,且相关负责人经常出差,无法及时签字,“等到负责人签字后一定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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