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园区内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改在了地上。刚收到交房通知的卢女士发现,小区原本规划的668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没有了。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月16日发布公告表示,该项目原本的规划中并无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此前网站发布的该项目批后公告系笔误,称并未侵害相关方实际利益。不少业主对此并不认可。
齐鲁晚报记者陈晨荆新年
实习生姜云琴刘齐燕马晓洁
验房时才发现地下未设置 非机动车停车位
2019年底,卢女士在济南市历城区张马屯片区买了一套房子。最近业主们在为项目批后规划中的668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犯了愁。
年前预验房时,有业主发现,地下并未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而业主在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查到,该小区所在的新东站张马屯片区三四期部分C-6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告中,非机动车停车数量为1589辆,并在表格中细分为商业、配套停车数量及住宅停车数量三部分,其中住宅停车数量分为地面和地下,数量分别为359辆和668辆。
新东站片区的楼盘多是小地块布置,卢女士购买的小区共有14栋居民楼,分成了4个块区,每个块区都有一个单独的园区,面积不算大。“当初销售说人车分流,如今不设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让电动车全部停在地面,园区空间很有限,而且规划批后公告里也有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为什么验房时就没了呢?”卢女士说。
规划部门: 系笔误,未侵害相关方实际利益
业主李先生告诉齐鲁晚报记者,发现这个问题后,大家曾多次跟开发商及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开发商说他们是按照规划图纸建设的,没有问题,原先就没有地下非机动车位。”李先生说,3月16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份情况公告,表示2019年公示出来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公告是笔误。
齐鲁晚报记者在网站查询到该情况公告,原文称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8年8月16日,为济南弘碧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新东站张马屯片区三四期部分C-6地块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并进行了批前公示及批后公告。近日发现,批后公告中个别信息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设计方案,该项目未设置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告图中为笔误。此外,公告还写道:因批后公告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之后发布,且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6日履行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程序,该文字失误未侵害相关方实际利益。该公告附的修正后的公示图中,只显示了非机动车停车数量为1589,未区分地面和地下。此外,商业机动车停车数量为65辆,均在地下。
该网站在2019年公示的批后公告中,商业机动车数量同样共65辆,但分为了地面55辆和地下10辆。
3月23日下午,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齐鲁晚报记者,实际情况就如公告所说,该小区原本的规划并没有地下非机动车位,批后公告确实是笔误。因为原本并无此规划,因此未侵害相关方实际利益。“也跟业主解释过,有的业主认可了,可能还有的业主不认可。”该工作人员说。
业主不认可“笔误” 希望恢复地下非机动车位
多位业主告诉齐鲁晚报记者,他们对规划部门的公告并不认可。“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说没有侵害相关方实际利益,那我们业主是不是相关方呢?”业主耿女士说,“这都公示过,现在一句‘笔误’就解释了?”
“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将我们原本的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改为了商业机动停车位。”多位业主表示,2019年公示的批后公告,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月16日公布的公示图比,非机动车总量没有变化,却细化了非机动车车位、商业车位分布情况,这个“笔误”难以理解。
业主们反映,一路之隔的另一个小区,就有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沿街有专门的非机动通道,可直通地下。“我们这两个小区是一个开发商。”卢女士说,不少业主认为小区非常需要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
开发商: 已根据业主诉求张贴意见征询
耿女士告诉齐鲁晚报记者,经过多次沟通,开发企业济南弘碧置业有限公司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把地下的储藏室拿出来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停在地面。”不过,业主们仍希望地下能停放电动车。
3月23日,济南弘碧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齐鲁晚报记者,小区车位的建设是按照规划进行,规划部门也已经发了公告。不过,如今仍有业主对非机动车位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他们会想办法协调业主诉求。增设地下非机动车位,需要经过业主们的同意,目前项目已经张贴了非机动车位方案意见征询。上述负责人表示,会在本周内得出一个结果,届时根据业主的反馈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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