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北高架西向东—还乡店匝道入口。(崔健郑帅摄)
本报2月11日讯(记者杨晨通讯员郑帅)记者今天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缓解拥堵,提升车辆的通行效率,济南交警在前期选取部分高架路的入口匝道试行分流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决定自2月16日起选取北园高架西向东——黄岗路匝道入口、北园高架西向东——历山路匝道入口、工业北高架西向东——还乡店匝道入口、二环南高架——西向东舜德路匝道入口、二环南高架东向西——小姑山匝道入口等5处高架路入口匝道正式实施分流管控。
当前城市道路拥堵现象越发严重,尤其是高架快速路在工作日早晚高峰的常态化拥堵和道路交通事故,故障车以及突发事件时尤为突出。高架快速路上拥堵情况最严重的是在快速路的匝道入口的合流处。合流点的拥堵情况不仅会影响桥上的车辆通行,还会影响桥下匝道入口处的车辆通行,从而降低道路的通行效率。根据2017年公安部下发的《GAT994-2017道路交通信息发布规范》文件中对城市快速路拥堵状况按通行速度进行明确定义(0-5严重拥堵、5-20重度拥堵、20-35中度拥堵、35-50轻度拥堵、50-65基本畅通、65以上畅通)的原则,当高架路上时速低于20产生重度拥堵时,系统将远程开启匝道信号灯,关闭高架路入口匝道,车辆可以在高架桥下地面道路通行,如需远程行驶,车辆可以在相邻下一入口上桥,当高架路时速高于35趋于轻度拥堵时,系统将结束对匝道入口的管控,车辆可以正常驶入高架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交警在前期试运行过程中,始终坚持“321”(三定位、二目标、一原则)的工作理念,来梳理解决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即在有相邻上桥口,地面承载能力强,不影响桥下主要平交路口通行三种定位方式选点定位;以保证城市高架路畅通,减少群众出行时间为目标;以依托科技力量减少人为干预为原则。自2月16日起,当车辆行驶至上述5处高架路匝道入口时,应按如下规则行驶:当匝道入口信号灯显示绿灯或者黄闪时,诱导屏显示路况信息,驾驶员可正常驶入高架路,并注意左后方来车,保证行车安全;当匝道入口信号灯显示红色时,诱导屏提示“匝道关闭,请下一入口上桥”等提示信息,驾驶员应沿当前地面主路行驶,车辆应避免在匝道停止线停留,也请广大驾驶员放心,地面道路将同时开启绿波通行带,确保地面主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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